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在盐碱地上种粮食是什么体验?这位“新农人”有话说******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为了保证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人们对粮食的珍惜和劳作一天都没有停息。如今,我们通过高效治理模式,开始向盐碱地要粮食产量。吉林省西部属于多盐碱地,“新农人”武在洲在盐碱地里种水稻,2022年,他喜获丰收。在盐碱地上种粮食,他经历了哪些困难,又有哪些收获?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我身后这堆稻谷就能卖到多少钱呢?80多万块。我这个晾晒场今年要是全能卖了,得卖将近600万元。以前村里人不信盐碱地能种出水稻,现在他们也服气了,纷纷跟着我一起干。听说大安市现在已经推广这种新技术70多万亩了,盐碱地真是变成了新粮仓。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我以前是干建筑的,挣了点钱,可农村出来的人总感觉离开土地不踏实。2015年决定回村种水田,没想到亲戚朋友全都反对。那时候三十来岁,年轻有冲劲,又看到已经有人开始种了,所以觉得自己也行。没想到头一年上秋,亩产就三四十斤,赔了个底朝天,想来想去不甘心,还是那句话,我不服,但这回我不再蛮干了,种盐碱地光有力气不行,还得有科技。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就是这块地给了我启发,给了我种植盐碱地的方法。这块地不是我的,是中科院专家的,上秋产量比我那高,平时长得也很茂盛,我就上他们这来学习了。
中国科学院大安碱地生态实验站高级工程师刘淼:他来到了我们大安碱地生态实验站,我们就给他推荐了现在的“大安模式”。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专家说你之前靠传统的水洗盐的办法改造盐碱地效果肯定不行,得是良田、良种、良法,“三良一体化”高效治理模式才行。有了新技术当年亩产就超过了800斤,以前没服过谁,这下我是真服气了,第二年我又承包了3000亩盐碱地。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这几年跟着中科院的专家,我不光学会了改地、种地,更懂得了其中的意义。我改种的盐碱地是国家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之外的土地,我多改一亩盐碱地就意味着国家多了一亩耕地。省里提出实施千亿斤粮食目标,最大的潜力就在我们西部盐碱地。
吉林省大安市兆丰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武在洲: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又给我们吃了定心丸。要向盐碱地要粮食,要让黑土地多打粮食。我们的路子看来走对了,心里就更踏实了。新一年,我和我的小伙伴,还有帮扶我们的科技团队,把这条路要走得更稳,更远。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